2011.09.06 Rocket
剛才在網路上見到一則十分有趣的新聞,關鍵字大概是宿舍、教官、租約之類的
當然,會在這裡出現的有趣新聞,無法避免的通常都不怎麼好。
不過,若是只有新聞本身十分有趣,那也就算了,偏偏還讓我翻到一篇比有趣還要有趣的報導。
原連結在此:http://www.ttv.com.tw/100/09/1000906/10009064934403L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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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(標題)拆電腦捲床鋪 教官趕舊生迎新生 家當丟走廊 學生火大蒐證貼網 住到何時?對合約認知有出入
2011/9/6 黃士芸 報導
這位教官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呢?高雄大學的一名大三生因為租約到期還沒搬出去,教官竟然拆學生的電腦鍵盤,捲床鋪,搬衣服,把學生的東西通通扔到走廊,教官生氣的說新生要入住,合約到了就要搬走,但學生表示,根本沒告知何時歸還宿舍,就算東西沒搬完,教官這樣粗暴趕人 是不是不講情理!
學生口中這位教官,擺著臭臉,一進學生的宿舍,就是用力扯掉桌上的電腦鍵盤,不和學生溝通,讓還在睡覺的學生,感到莫名其妙,接下來教官的舉動,更讓人傻眼 ,原來這位就讀大三的謝同學,宿舍簽約已經到期,但卻還沒有打包搬走,沒想到,教官不但嗆聲,要學生叫警察沒關係,還捲床鋪趕人 學生也被惹毛了,全程錄影,但是教官動作越來越大,踢開學生的鞋子,還要清空衣櫃 謝同學的家當全被堆在走廊,雙方各說各話,校方拿出合約對質,但這份合約,到約日明顯被塗改,讓人摸不著頭續 合約打到8/31,沒有搬空學生坦承有錯,但是教官這麼不進人情的趕人舉動,看在其他學生眼底,會不會有些管教過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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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這篇新聞,有沒有從內心油然而生一股「親切」、「生活化」與「有志一同」的錯覺呢?
沒錯,我剛剛說的,是錯覺二字無誤
這篇新聞究竟有什麼好玩的?
好玩就好玩在它給閱讀新聞的讀者,帶來了絕對不公正的誘導式真相
我們來分析一下本篇新聞中使用的辭彙與句法,猜測這位記者究竟想在讀者心中達成怎樣的特殊效果
1.「這位教官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呢?」
我還想問你是何居心咧!囧
都還沒有陳述到與事件相關的事實,劈頭就一句誘導性的問句,在讀者的腦海裡植入教官「不近人情」的形象
這讓人不免以小人之心,度記者之腹,究竟,這位超過期限不般出宿舍的同學,和撰寫這篇報導的記者之間,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呢?或是,事件中的教官,和這位記者有什麼超越行業與時代鴻溝的深仇大恨呢?讓我們,繼續,看下去~
(盛竹如,好啊!)
2.「高雄大學的一名大三生因為租約到期還沒搬出去,教官竟然拆學生的電腦鍵盤,捲床鋪,搬衣服,把學生的東西通通扔到走廊」
接下來的這句,就更可觀了,首先闡述了與事件相關的可疑事實「高雄大學的一名大三生因為租約到期還沒搬出去」
沒錯,是可疑事實,因為該名學生在FB上標注的學校,似乎不是高雄大學,而是台南某藝術大學,雖然這款及時消息總是常常出錯,在9/6夜晚事件達到顛峰時,除了PTT之外,似乎沒有一家媒體提到校名的問題(不過用早已被現實調教得漆黑不堪的剖測之心來看,當事人故意更改校明也無不可能,但由於這種做法,和該生PO影片的行為互相牴觸,因此可斥為無稽之談)
難道是記者沒看清楚自己採訪的學校門牌嗎?又或是這中間有什麼其他誤會呢?
要是真的出現跨縣市的錯誤,就真的太專業,太令人敬佩了,而且我竟然還會覺得這種錯誤好平常啊哈哈哈(喂!囧)
接著是「教官竟然拆學生的電腦鍵盤」的「竟然」二字,充分的顯示了該名記者對本次事件的看法(或是他想要誘導讀者對本次事件的評斷),此「竟然」兩字,突顯了本篇報導的立場,顯然的,是認為教官行動十分荒謬,且當中具有譴責「拆學生的電腦鍵盤,捲床鋪,搬衣服,把學生的東西通通扔到走廊」這些,被歸類為較為粗暴的行為
不過,當你違約住在租來的房子裡,房東擁有將你趕走的權力這件事,難道也可以用「竟然有」這樣的方式來描述嗎?
法拍屋都可以請警察來趕人,搬宿舍難道在法律規範之外嗎?
3.「教官生氣的說新生要入住,合約到了就要搬走,但學生表示,根本沒告知何時歸還宿舍,就算東西沒搬完,教官這樣粗暴趕人 是不是不講情理!」
根據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修訂本,驚嘆號是: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感嘆、命令、祈求、勸勉等語句之後。符號為「!」。如「少壯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!」或稱為「嘆號」、「感嘆號」。
總之,它是個十分情緒性的符號,通常用來表示強烈的情感,或加強一件事的強度。
嗯,赫,這篇......十分具有說服力和正氣的文章,它使用了情緒性的符號,這樣一個小小驚嘆號,究竟會為文章造成怎樣的效果呢?
首先注意到的是驚嘆號前方不遠處,句子裡的「不講情理」,這裡十分高明的呼應了文章起首的「不近人情」,以遊戲或拳擊之類(管他的)術語而言,就是個成功的DOUBLE PUNCH!(噢媽!我用了驚嘆號!我用了個情緒性的符號啊媽嘛!)它讓讀者對教官沒有人性的描述,從一開始的猶豫與驚訝、錯愕,轉變為篤定
接著再往回看句子首句:「教官生氣的說新生要入住,合約到了就要搬走」
裡頭隱藏了一個可能是主觀的描述,和一個既定的事實。教官生氣這件事讀者無法確定是否正確,畢竟採訪的時候,我們都不在現場,所以如果記者的確見到教官在生氣,那麼關於教官生氣的描述,就是個既定事實,而合約到期必須搬走,這句話我想不用解釋,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個既定事實。
不過,照1&2的分析,我實在對教官生氣一事抱有嚴重的懷疑啊!(噢!我又用了一次驚嘆號!)
更何況在使用驚嘆號的那個句子中,記者對教官的描述,還使用了「粗暴」兩字。
4.「學生口中這位教官,擺著臭臉,一進學生的宿舍,就是用力扯掉桌上的電腦鍵盤,不和學生溝通,讓還在睡覺的學生,感到莫名其妙」
這...從以上的句子,我們可以得知的是,這位記者也許根本就沒有看過這段影片,或是他看了,但是卻沒輸入腦子裡(當然,這一切並不代表該名記者的腦袋是空的,我並沒有這樣說),因為影片顯然是從事件的半途開始錄影,也就是該名教官很有可能已經和學生進行了或長或短的對話,中間發生了一些阿哩不達眾人永遠也無法得知的事,然後才開始拆鍵盤。
我不知道這是影片的問題,是眼睛的問題,還是報導的問題,說不定都有問題也不一定。
再來看看記者在這一段落中,對教官的描述,他連用了兩個負面形容詞:臭臉、用力(扯鍵盤)
我實在很想為這位記者的文章策略打高分,因為他所使用的這兩個形容詞,又一次的,成功呼應了他在文章開頭就為教官塑造的「不近情理」、「暴力」。如此高明的文章技巧,讓人眼眶發熱,就要情不自禁的落下感動的淚水,像吃了黯然消魂飯一樣黯然消魂。
接著,是「不和學生溝通,讓還在睡覺的學生,感到莫名其妙」這一段。
除了暴露記者對影片的認知錯誤外,還暴露了記者具有回溯過去的超能力,他是怎麼知道該學生當時在睡覺的?
當然,通過採訪,記者可以知道很多事,所以回溯過去的超能力,根據合理推測,大概是逾期未搬宿舍男同學的說法,這種見縫插針,在短短幾句話內帶出採訪結果的技巧,真不愧是記者,太高超了。
同理可證,「莫名其妙」大概也是該名學生的說法。
5.「原來這位就讀大三的謝同學,宿舍簽約已經到期,但卻還沒有打包搬走,沒想到,教官不但嗆聲,要學生叫警察沒關係,還捲床鋪趕人 學生也被惹毛了,全程錄影,但是教官動作越來越大,踢開學生的鞋子,還要清空衣櫃 謝同學的家當全被堆在走廊」
本節重點有九:
一、逾期未搬宿舍的同學姓謝
二、謝同學是大三生
三、宿舍租約已經到期(更正確來說,是已經過期吧?)
四、謝同學就算租約過期,也沒有準備打包搬走
五、教官真的很粗魯,他威脅謝同學
六、教官丟謝同學東西
七、謝同學生氣了
八、謝同學在過程中全程錄影(正確來說,應該是半途錄影才對吧?)
九、謝同學的東西後來被堆在走廊上
第二項是既定事實,不過由於本篇新聞校名和對影片的描述都有錯誤,我們也許可以合理懷疑一下這位謝同學到底是不是讀大三?
第一、三項,明白指出了謝同學違約住在學校宿舍內。
第四項是既定事實,並且只說明了謝同學似乎有點無賴。
第五、六項,呼應本則新聞從起首開始記者為教官塑造的形象-「不近情理」、「暴力」。
第七、八項,說明了網路上影片的由來,是因為謝同學生氣的緣故。
第九項,則是本影片拍攝內容,和謝同學事件的結果。
這是一段既具有可參考的真實性,同時又偏向某狹隘方向的描述,怎麼說呢?
首先是它點出了謝同學留居宿舍違反租約,所以他被驅趕這件事,本身十分合理,但卻又貫徹文章始終的不斷強調教官的行為堪稱暴力。
當然啦,踢鞋子可能不是什麼禮貌的行為,不過更暴力的做法,教官真要想,應該隨隨便便都可以想出幾千幾百萬個,就像你和我一樣,何必去踢鞋子呢?
根據以上第4點,由於記者具有對影片認知和普通人不同的可能性,我想他對教官所謂的暴力描述,應該是一種對「沒耐心」形象的誇大呈現。
6.「雙方各說各話,校方拿出合約對質,但這份合約,到約日明顯被塗改,讓人摸不著頭續 合約打到8/31,沒有搬空學生坦承有錯,但是教官這麼不進人情的趕人舉動,看在其他學生眼底,會不會有些管教過當。」
好,我不想再浪費時間面對這則新聞,這實在太無聊了。
總之這段文字呈現出的是學校合約有問題,和學生自己承認有錯,以及又一次的強調教官好暴力。
大概,大概啦,這會是一篇令謝同學十分欣喜的報導,我們幾乎可以百分之五百確定。
因為它不但強調了謝同學一開始PO影片到網路上的訴求-要讓大家看教官的惡行惡狀,還指出了學校很有可能欺騙學生(塗改合約),指出了教育機構可能有的行政疏失,以及說出謝同學真正的心聲:「看在其他學生眼底,會不會有些管教過當。」
根據接下來傳出的消息,因為謝同學反正原本就不知道自己應該什麼時候搬出去,所以即使學校塗改日期,對他而言也沒有任何的實際傷害,畢竟謝同學在FB上還發表過抱怨新生入住日一直有人「近近出出」(不,我沒打錯字,這是謝同學打錯的字)的發言,怎麼他就沒想過新生住進他那一間的時候,他自己究竟有沒有容身立場,又會不會為他人造成困擾?
難道要勉強學弟跟你擠同張床嗎?謝同學。
該段影片之所以會被上傳到YOUTUBE,也許正是因為謝同學想讓「其他學生」因為看了教官的行為有所共鳴,並進而支持他(這狀態,也許能夠形容成討點溫暖之類?)原本影片的標題,好像有潛藏對點閱者的身分意識,不過由於該段影片目前已經被移除,無法就影片標題提出可能證據,實在非常遺憾。
說到這個,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,謝同學的youtube帳號申請日期是9/5,影片po上網不到一天,9/6就自己動手砍掉,接著品嘗起youtube帳號與FB帳號暴露在眾人面前的可怖風暴。
我說,為這件事特地申請一個帳號,可見他當初有多麼想將這件事公諸於世啊!大概是委屈吞腹內積得要淤血了,本來想藉由上傳影片放血一下,卻沒想到換來來自各方綿密的拳打腳踢,真是辛苦他了。
關於謝同學的評論就到以上為止,畢竟本篇文章的重點,還是那則新聞報導。
這則十分精采的新聞,我想我們可以看到的,是該名記者如何利用高超的寫作技巧,用簡潔、精確的句子,在短短幾行內成功烘托出他想強調的報導面向。也許是鄉民們之前曾經熱炒過教官進校園的問題,才會有這樣的報導吧,也許是想掀起對教官進校園問題的再討論也不一定,當然,如果說這背後具有政治意涵的話,我一點也不想去探究台視的傾向是什麼。
記者寫文章的技巧是無庸置疑的,他十分高明,並且字字精確,比起某些總是神來一比,詞不達意的記者要來得好多了,至少他描述的事實很好懂嘛!(嘿!我又用了驚嘆號!)
不過很可惜的,他捨命用上許多情緒性、誘導性字眼的報導,大概連點預期的波濤也沒掀起半點。
大略搜尋了一下該名記者過去撰寫過的報導,我想是時候來懷疑一下,他的肩膀上是不是有雙戴滿金戒指的手壓著。
你是不是被逼的啊?囧,不然幹麻在文章中流露出一股對教官的深濃恨意?
還有,關於PTT上討論重點最後變成同性戀的這點,我只能說個「衰」字而已,完全是顆流彈。
但是這新聞竟然讓維基解密在台灣預計可達到的知名度下降,我沒有說它罪不可饒恕,我才不會說咧。
只是這實在太無聊,太莫名了,我為什麼會在一個晚上之內摸清楚某個不認識人的性向、就讀學校、即將轉學的消息、FB帳號、YOUTUBE帳號、好友、住宿違約不搬家、沒有羞恥心、沒有常識,可能還帶點唯我獨尊氣勢的事實呢?
這根本和點速食店外帶全家餐,要不到整桶雞腿的經典顧客一個樣。
誰想要看你買雞腿?誰想要看你搬宿舍啊?
KIDS, IT'S TIME TO USE THE "F" WORD~